返回首页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

产品目录

首页 > 企业动态 > 天康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带班值日的补充规定

企业动态

天康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带班值日的补充规定
更新时间:2013-07-12   点击次数:827次

 为了进一步加强对*干部带班值日工作的管理,杜绝“5.24”类似事故的发生,经集团研究决定,特做如下补充规定:

1、全体带班值日干部要严格按照<<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带班值日的相关规定>>(集团办【2012】18号通知)要求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
2、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置异常情况,便于工作,集团配备值班专职(688966),当班人员要随身携带,保持畅通,并履行转交手续。

3、当班人员在值日期间,要到集团各块进行巡视,所到之处查询时间由各块门卫负责在《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》上登记签字。

4、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,对*干部带班值日表进行了调整。请带班值日干部安值班表认真做好带班值日工作。

分享到:

返回列表 | 返回顶部
上一篇 : 安徽省*副厅长罗平一行来我天康集团调研工作    下一篇 :  安徽天康光电缆加强员工技术培训
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招聘中心 技术支持 企业动态 联系我们 管理登陆
安徽天康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邮箱:1910858963@qq.com 地址:安徽省天长市仁和南路20号
GoogleSitemap ICP备案号: 技术支持:智能制造网
姜经理
  • 电话

    (同传真)

    手机

    13637027268

在线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