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康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带班值日的补充规定
更新时间:2013-07-12 点击次数:968次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*干部带班值日工作的管理,杜绝“5.24”类似事故的发生,经集团研究决定,特做如下补充规定:
1、全体带班值日干部要严格按照<<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带班值日的相关规定>>(集团办【2012】18号通知)要求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2、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置异常情况,便于工作,集团配备值班专职(688966),当班人员要随身携带,保持畅通,并履行转交手续。
3、当班人员在值日期间,要到集团各块进行巡视,所到之处查询时间由各块门卫负责在《干部带班值日记事本》上登记签字。
4、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,对*干部带班值日表进行了调整。请带班值日干部安值班表认真做好带班值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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